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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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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機車汰換補助簡化 可於新車設籍地辦理

記者黃宇秀/綜合報導

 環保署今(1)日提醒,即日起汰換舊機車補助只須在新車車籍設籍地的環保機關申請即可,另外也不須再檢附機車異動登記書(報廢)影本、新購車輛照片等資訊,盼透過便民提高汰換意願。

 為減少機車排放的空氣污染,環保署推動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補助採分年度調降補助金額的方式,今年底前補助最高新臺幣5000元,明年降為3000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協助民眾汰換老舊機車,推出「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實施約半年後,經民眾反映在實務操作上需要更便民,日前已修正,自今日開始,換購機車者改向新車車籍設籍地的環保機關提出申請;換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者改向戶籍地環保機關提出申請。

 環保署表示,原須檢附汽機車異動登記書(報廢)影本的規定,考量舊車車籍狀態已可由相關資訊系統查詢得知,故修正為無須檢附;另外原須檢附新購車輛照片,考量民眾所檢附行車執照已有記載相關資訊,故修正為免檢附。

 環保署說,因換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者因無行車執照,所以仍須檢附照片;另考量部分電動(輔助)自行車型較難以拍攝清晰車架號碼照片,此次新增得以拓印紀錄表方式檢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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