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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4 

兩岸論壇

【兩岸論壇】習促依法治「國」 實為打擊異己
 習近平反腐運動具有明顯選擇性,經常被用做打擊異己和壓制異議聲音的重要手段。圖為大陸法院審理案件場景。(達志影像/路透資料照片)

◎黃秋龍

 2020年11月16至17日,中共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簡稱:「法治工作會議」),雖距19屆5中全會閉幕僅2週之隔,習近平卻未重提該全會公報所指,何時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問題;反而強調「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也就是說「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是要堅持黨的領導」。最弔詭的是,難道中共對法治的領導,還不夠堅持和全面覆蓋嗎?事實上,從習近平在法治工作會議所提出的11個要求中,可看出個中端倪,其意在:「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中共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確保政權長治久安。」既然「鞏固中共執政地位」將成為「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的前提,從法治工作會議之後,緊接著2021年起,政法幹警仍是決定中共「依法治『國』」執政地位、執政方式、執政能力的關鍵階層,中共對政法幹警進行教育整頓,勢必攸關未來政權安全情勢。

 政權安全問題變數大

 就習近平在法治工作會議所指:「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不僅可見「依法治國」攸關當前中共黨國體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問題;同時,從會議要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更可見政府職能轉變,還存在如何依法理順行政權力問題。概括前述問題,實即意謂在鞏固中共執政地位與「國家」治理能力之間,還存在著「行政權力」變數。

 尤其,中共19屆5中全會公報公布「十四五規劃」,以及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具體目標。然要實現目標,勢必會依賴各級行政力量,《香港01》網即認為,「行政權力」傲慢必然帶來「行政霸權」。可見,習近平等中共領導層出席法治工作會議,目的之一是要用法治整頓「行政霸權」,確保在行政過程中,經常為人詬病的人治思維、人治手段,得以受到制約。此外,該會議還要求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包括將「掃黑除惡」常態化。甚至,相關媒體亦透露,中共目前正在政法系統內部進行一場自下而上的教育整頓,並被影射為新「延安整風」。亦即,隨著2021年到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變換政治節奏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

 如此看來,「全面依法治『國』」核心關鍵仍是中共政權安全問題,中共除了於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派出督察組進行實地督察。習近平在法治工作會議還稱:「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要運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綜合利用立法、執法、司法等手段開展鬥爭。」另一項則是延續2018年首度召開法治工作會議時的關鍵要求,即是「要堅決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要求他們「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可見,「全面依法治『國』」究竟意在治誰?無非就是關鍵少數的「政法系統」。弔詭的是,職司政法工作之系統,卻是「全面依法治『國』」的被治者。尤其值得反思的是,若「全面依法治『國』」還得用「政治規矩」替代法治,不僅與普世法治價值相背離,也反映著特殊的政治隱喻,讓識者更加疑慮,以為「全面依法治『國』」之名,實為清除黨內異己、鎮壓民間反對力量的合法暴力。

 政經矛盾改變政治文化

 見諸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2021年1月5日,對華融資產公司前董事長賴小民,以涉嫌受賄、貪污、重婚罪判處死刑。此案被民間喻為第一大金融腐敗案,其之所以動見觀瞻,不僅因受賄金額高達17.88億人民幣,且華融是中共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之一,旨在購買銀行不良貸款,幫助復甦金融產業,業務擴展到銀行、保險、房地產金融等領域,其影響之深遠可見一斑。尤其賴小民案,係繼「中國保險監督管委會」前黨委書記、主席項俊波,於2020年6月,因受賄案判刑之連續重大金融行業貪腐案件,從而更加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反腐倡廉運動與「全面依法治『國』」,做為習近平2012年主政以來的標誌性政績,是否因此受到衝擊。固然,在中共集權體制下腐敗叢生行為,已引起廣大民眾憤怒,習近平反腐運動理應獲得社會普遍支持。然有識者依然認為,習近平反腐運動具有明顯選擇性,經常被用做打擊異己和壓制異議聲音的重要手段。部分國際媒體認為,嚴打賴小民案係為清除黨內異己,或因賴小民與紀律檢查委員會前書記吳官正家族關係密切。可見,當前所謂的「治『國』」與「鬥爭」,其實就是為「兩個維護」鞏固習近平權威。

 值得注意的是,「治『國』」、「鬥爭」,與整體經濟客觀形勢的相互作用,顯然已對中共政治文化產生變遷。尤其,相對於世界主要國家,大陸明顯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中,依然實現經濟增長,此消彼長實力對比,促使中共政治文化變遷,已引起《法蘭克福評論報》等國際媒體關切。一方面,讓習近平更加不用顧忌外界批評,對內更具壓制性,對外又更敢於鬥爭、善於鬥爭。另方面,矛盾對立式的「中國道路」發展,證明即使缺乏民主和言論自由,也可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並助於中共更加朝向中央集權。再者,疫情肆虐的2020年,因為助長中共實力提升,讓大陸14億大部分人口,目光轉向內部,卻也導致大陸社會與西方社會愈加脫節。

 結語

 「全面依法治『國』」不僅在整治政法幹警涉及黑惡勢力,或充當其保護傘的問題,實也做為清除黨內異己、鎮壓民間反對力量的合法暴力。而今,政法幹警已成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關鍵少數」,既影響民政層面的社會治理問題,又在強調政法幹警對習近平核心「知敬畏」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圖鞏固集權政權。

 回顧自習近平主政以來,識者將清理「周永康流毒」,喻為習近平發起的第1場政治運動;接續進行第2場運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隨著2021年到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變換政治節奏為第3場運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亦即所謂的新「延安整風」。可預見的是,如此接連的政治運動,也反映中共內部與民間仍存在不認同集權的反對力量。

(作者為元智大學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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