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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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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植物油逾5%就不能叫巧克力 明年元旦上路

記者李恬郁/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宣布,明年元旦起,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須達25%,並明令所有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含量不得超過總重5%,否則不可以「巧克力」作為品名。

 食藥署近年推動巧克力正名措施,要求只有可可脂、牛乳固形物達一定含量者,才可標示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但僅限沒夾心、沒內餡的巧克力產品,市占率9成以上的含餡巧克力卻不受此限制,即便沒有可可成分也可稱為巧克力,引發批評。

 為使含餡及非固體型態巧克力產品資訊透明,食藥署今天正式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未來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達25%,並於品名前標示「含餡」或「加工」等同義詞;巧克力抹醬、糖漿類產品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或可可脂至少2%。

 另外,「代可可脂巧克力」標示規定,這次也一併刪除。未來凡是添加植物油超過產品總重量5%的產品,通通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即便低於5%也須標示添加植物油;新規定自明年元旦起實施。

 食藥署指出,凡是明年元旦後生產製造的巧克力產品都必須符合新規定,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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