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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生活

立院三讀 房地合一稅制2.0版 抑制炒房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2.0版」的所得稅法修正案,明定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持有2年內出售課45%稅率,超過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新制祭出重稅,抑制炒房,將從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立法院會昨日三讀條文修正短期持有的定義,從2年拉長為5年,遏止短買短賣投機行為、房價不當哄抬,落實居住正義。

 持有房地2年內出售課45%稅率

 修正條文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短期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持有房地2年內出售課45%稅率,持有房地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課35%。相關條文修正進一步規範,境內個人持有房地超過5年、未滿10年出售課20%,持有房地超過10年以上出售則維持現制課15%;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房地超過5年,不分持有時間,出售一律課20%稅率。

 此次修法並將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特定股權交易納入適用,視同房地交易,以打擊預售屋炒作和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其中,所謂特定股權交易,是指未上市櫃、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逾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境內房地構成,就得納入「房地合一稅制2.0版」課稅。但交易的股份屬上市櫃、興櫃股票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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