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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 

社論

【社論】4癌篩檢贏健康 軍醫防治成效佳

 為落實與執行癌症篩檢,國軍各醫院持續發揮創意辦理各項活動,期能擴大宣導效果。近日三軍總醫院舉辦「1020三總癌篩日,健康輸不起,要愛不要癌,4癌篩檢陪你WIN!」免費篩檢推廣活動,特別邀請三總義工藝人徐乃麟,擔任癌症篩檢推廣大使與活動主持人。現場結合有獎徵答活動,吸引許多民眾共襄盛舉。

 根據衛福部「109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癌症自71年起,已連續39年,位居國人死因首位。前10大癌症死因,以性別觀察,男女性之第一大癌症死因,均為肺癌;男性第2與第3順位死因為肝癌與結腸直腸癌,女性為結腸直腸癌與乳癌,殊值注意。

 防癌,是現今首要健康課題之一。長期以來,我國為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特制定《癌症防治法》。該法自民國92年實施後,透過定期召開「中央癌症防治會報」及「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進行跨部會與跨司署協調與溝通,期能提升癌症防治成效。「預防勝於治療」,為配合中央相關政策,國軍醫院多年來主動前進社區,定期舉辦「4癌篩檢」,當民眾就醫時,亦透過醫療資訊系統,篩選符合篩檢資格者,主動跳出提醒視窗,轉介至癌篩櫃台,提供友善篩檢服務。

 為強化癌症防治能量,我國於民國94至98年推動「國家癌症防治5年計畫」。為有效降低癌症死亡率,更在99年起推動「第二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癌症篩檢」(99至102年),以擴大提供癌症篩檢服務為主要策略。103年後推動「第三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3至107年)」,從過去的治療、早期發現,溯至源頭之預防,強調新興致癌因子的防治,持續推廣癌症篩檢,阻斷癌症發生,並同步推出「癌友導航計畫」。

 此計畫在108年起邁入第4期,焦點除從過去源頭預防、篩檢及治療與安寧外,亦強調透過建置永續經營的癌症防治體系、強化民眾與癌症防治人員的健康識能、強化各項服務層面工作品質、持續推動癌症篩檢,發展個人化癌症精準預防健康服務、縮小癌症防治各領域的不平等,並應用數據與實證,提升癌症防治成效。

 相關法令配套方面,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第4、5條,以及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有11%供癌症防治之用,包含推動乳癌、子宮頸癌、口腔癌及大腸癌篩檢等防治措施。此外,我國也是全球首個完整涵蓋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之「4項癌症篩檢」的國家,此一政策自民國99年上路,至109年已提供約454.3萬人次服務,共發現約5.3萬例癌前病變及約9千例癌症。 

 我國109年癌症死亡人數為5萬161人,占總死亡人數29.0%,死亡率每10萬人口212.7人,較108年下降0.1%,為自98年以來首次反增為減;標準化死亡率為每10萬人口117.3人,亦下降3.3%。防癌工作永不停歇,數據降低雖有限,仍代表防癌醫療工作執行,已朝正向發展。

 從109年數據看出,我國推動癌症篩檢,確實有效降低癌症死亡風險,與國際實證研究相同。以大腸癌篩檢為例,若每1至2年進行糞便潛血檢查,50至69歲大腸癌死亡率可降低15至33%。35歲以上有抽菸、喝酒習慣男性,每3年一次口腔黏膜目視檢查,口腔癌死亡率可降低43%。50至69歲婦女每2至3年,進行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乳癌死亡率下降21至34%。定期推動大規模子宮頸抹片篩檢,子宮頸癌發生率與死亡率下降60至90%。誠如國健署前署長王英偉的呼籲:「定期做4癌篩檢,是每個家庭的作業。」國人應鼓勵親友互相關心,提醒定期接受各種癌症篩檢,把防癌當做生活的一部分。

 國軍醫院積極配合國家4癌篩檢政策,在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評核屢獲好評。以臺北市為例,109年臺北市醫療院所推動癌症防治獎勵計畫得獎名單,在癌症篩檢服務績優獎部分,三總是唯一獲獎醫學中心。同時獲頒「大腸癌篩檢服務績優獎」及「乳癌篩檢服務績優獎」,松山分院獲頒「口腔癌陽追王」及「癌症防治進步獎」。

 民國109年癌症篩檢率分別為子宮頸癌53.2%、乳癌38.0%、大腸癌37.7%,仍有提升空間。癌症是國人生命的頭號殺手,除積極在日常生活層面貫徹防癌,定期接受癌症篩檢更是維持健康的不二法門。現今推行的4癌篩檢,已證實可透過早期檢測,降低死亡率。國軍醫院將持續與政府相關單位,齊心合作推動癌症防治,也鼓勵軍民應隨時關心自己的健康,定期接受4癌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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