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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寰宇韜略

【寰宇韜略】東協應強化合作 對抗氣候變遷(下)
為應對氣候變遷,提升海域覺知能力。東南亞可與美日盟邦在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導入無人機與遙測技術,強化監測減緩災害。(取自DVIDS網站)

◎孫家敏(譯)

(接上文)

 加強海域覺知能力

 隨著遙測和數據分析技術進步,海洋領域監測和治理方式也逐漸改變;報告強調,海域覺知(MDA)能力,將是其中的重要關鍵。根據國際海事組織(IMO)界定的「對影響海域安全、防禦、經濟或環境事物的有效理解」定義,MDA囊括情報、監視和分析能力,使機構研究人員能監測海洋並揭開其面紗;對安全、海事法、海洋經濟與海洋環境都至關重要。

 儘管MDA涵蓋了陸基、海基和太空感測器監測體系。但因傳統主要工具—巡邏機、船艦與岸基雷達的設備成本高昂,對資金短缺的東南亞國家而言,難以覆蓋廣闊的專屬經濟海域和公海。不過,隨著商業遙測技術的蓬勃發展,也可善用民間企業技術與設備,以較低成本提升海域覺知。

 落實MDA共享資訊與數據

 其次,MDA技術可將衛星應用於漁船監控系統(VMS),和自動識別系統(AIS)發射器,增強追蹤能力;如今已有許多海上交通與全球漁業觀察平臺,讓公眾可以追蹤各地AIS信號;而光電圖像和合成孔徑雷達(SAR)更可對船隻、浮油和其他物體,進行精確識別。尤其美國近年來民用衛星系統日益發達,在檢測能力增加與成本逐步降低後,未來可望應用其全球監測平臺,對提高海域透明度與促進東南亞國家MDA深具潛力。

 然真正的問題是,東南亞地區的沿海國家能否及時且有效地分析共享、執行數據。海洋治理不僅需要透明度,還需能夠利用MDA技術共享數據,並使其具體化。私人公司、非營利組織和各國都已投入開發學習工具和平臺,藉以整合與分析數據。報告也建議,東南亞各國政府可藉由夥伴國家提供協助,加強共享資訊,並努力改變官僚文化。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體適用

 報告也強調,國際法規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重要性。無論國家大小,在海上都享有相同權利和義務。該條約由147個國家(包括41個亞洲國家)代表協助制定,在1982年開放簽署第一天,即有119個國家簽署,僅次於《聯合國憲章》。但儘管東南亞法學家在制定國際海事法方面貢獻良多,但如今東南亞的海事制度卻日益受到威脅。

 近年來,北京屢次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更透過海上民兵在南海步步進逼,威脅汶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和越南的專屬經濟海域使用權。不過,馬尼拉2016年在海牙的仲裁庭贏得了一項具有意義的裁決,不僅鞏固菲律賓的漁業及海床所有權,更開創重要先例,強調海洋法對所有國家一體平等適用,對東南亞國家深具意義。

 由於東南亞地區水域的主權議題,複雜又多所重疊,因此需透過法律制度來解決邊界爭議,防止資源爭端演變成區域衝突。如沒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該地區小型發展中國家的生計與海底資源,將被更強大的鄰國所掠奪。

 建立新海洋管理制度

 然而,UNCLOS雖然擴展先前規範,並創建新規則和制度,但現有國際法仍不足以解決所有議題。例如專屬經濟海域以外的公海,素來被稱為「人類共同遺產」, 但卻也成為過度捕撈魚類資源的兵家必爭之地。因此,聯合國目前正著手進行「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及永續利用」(BBNJ)議題的談判,儘管進展緩慢,卻仍然是挽救公海生態災難的機會。

 另一個值得努力的方向,則是城市水域的小規模漁業。一般而言,國內與沿海漁業並不在國際法管轄之內,而是受到該國國家及地方的法律規範。在這些水域中,他國雖無管轄權,卻仍有很多機會共享資訊數據與經驗交流。顯見此領域也應當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的專屬經濟海域規範進行管轄,唯有仰賴公平且強而有力的法律制度,才能確保海洋自由和永續資源開發。因此,既有條約仍需不斷維護與加強,並透過因時制宜的新法規獲得保障。

 紅樹林復育 建立融資機制

 報告也提到若干正面案例,例如在東南亞沿海已成保障人類、生態、糧食和氣候安全重要環節的紅樹林。根據「美國自然保育協會」與「國際溼地聯盟」2012年報告指出,紅樹林生態區能過濾和阻擋汙染物、維持水質、緩解極端天氣衝擊與侵蝕;此外,更具「碳固存」功能,其儲碳量達熱帶雨林4倍,是陸地生態系統10倍。

 由於農漁業、建築業發展,東南亞紅樹林遭受極大破壞。在1980年至2020年間,超過33%紅樹林遭砍伐。由於各國政府態度消極,地方建設能力不足,導致復育工作進度遲緩。因此,專家提議由「紅樹林40城市網絡」等多邊機制,協調復育紅樹林的計畫。而各國政府可透過建立融資機制,向地方政府提供財政能力,由非營利跨國組織協助復育、監督和評估工作。

 結語

 長久以來,東南亞各國的糧食安全、經濟成長和國家安全,都依賴海洋生態系統。整個珊瑚礁三角地帶與南海,乃是地球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海洋棲息地之一。但日益嚴峻的環境及安全挑戰,對東南亞地區民眾生計構成嚴重威脅。而氣候變遷、汙染與非法漁業,更是衝擊巨大,加上該地區的海域覺知能力不足,國家間或政府內部的資訊也不透明,必須投入更多執法人員與資源協助查緝。

 東南亞國家應當積極加強海域覺知能力,可妥善運用美、日與澳等夥伴國家,提出的「海上安全倡議」與相關規範,投資建設遙測技術,改善相關缺失。

 報告強調,這些努力有助於讓人們認識東南亞面臨的困境,以及如何應對挑戰。雖然目前相關政策與行動,僅能縮小既有損害,然經由國際、國家政府與各地方層級的積極協調和努力,相信東南亞仍有所作為,用鞏固人類、生態、糧食和氣候安全,作出永續貢獻。(譯稿來源: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專題報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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