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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社論

【社論】杜絕酒駕維繫戰力 維護國軍形象

 高雄酒駕男撞上一家4口的悲劇,引起社會譁然!高雄地檢署12日依殺人罪嫌予以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警方亦強力取締攔檢,但酒駕案件卻未降低,顯見仍有少數心存僥倖者,恣意挑戰政府公權力。國軍官兵身為國家安全的捍衛者,自當律己從嚴,絕勿酒駕,亦莫輕忽宿醉造成的酒駕行為,否則,不僅斷送個人職涯前途,一旦造成傷亡,除得面對刑罰,也毀了單位榮譽。

 時值隆冬,國防部一再提醒全體國軍,冬令期間,聚餐、進補與邀宴機會增多,席間飲酒或難避免,但官兵應謹記,倘若飲酒,務必自我要求,絕不酒駕,亦要遠離危險駕駛,為自己與他人營造安全無虞的用路環境,方是正確選擇。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耳熟能詳的警語,其用意在提醒大眾,切勿酒後駕車,以身犯險與觸法,且要思考及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而「酒精零容忍」乃社會大眾普遍共識與期待,政府亦視取締酒駕為維護交通安全的重要工作,警方則採最嚴格的取締標準與裁罰執法,目的即在希望能對酒駕行為產生嚇阻,降低酒駕肇事案件發生機率。

 惟酒駕者總是自恃「酒力」過人,認為三杯兩盞黃湯下肚,不致造成影響,實則不然。科學研究指出,一旦人體血液酒精濃度在0.03至0.05%時,多數人對於駕駛速度及距離判斷力,就會開始變弱;當濃度在0.08至0.15%時,意識與判斷力已受到嚴重影響;超過0.15%則進入恍惚狀態,甚至整體意識喪失。可知,當民眾酒駕上路,形同道路出現一顆不定時炸彈,何時爆炸,無人知曉,後果也將不堪設想。

 酒駕肇事,害人害己。即使政府多次修法,提高刑責與罰鍰,希望能對意圖酒駕者產生嚇阻作用,但酒駕情事仍難有效遏阻,屢見肇生重大車禍,造成許多家庭天倫夢碎。相關數據也說明,酒駕始終是國內交通意外事故主因,而酒駕者令人痛恨之處,在於他們毫無風險意識與尊重用路人,每每心存僥倖,恣意開車或騎車上路,將個人與他人的生命當成兒戲,直至酒駕肇事,才後悔莫及。

 或許有人會問,酒駕罰與責已然極高,應有遏阻之效,為何仍有人敢酒駕上路,知法犯法,無視公權力?其實,禁止酒駕正如法規與人性黑暗面的戰鬥,是一場長期的戰爭,必須持續強力執行,才可望獲致實效。歸結根本,杜絕酒駕的關鍵,仍在用路人本身,唯有人人建立尊重生命的正確態度,飲酒之際,皆能自我約束或接受他人規勸;酒後則選擇計程車或大眾交通工具返家,或委請他人代駕,方得確保安全。

 部隊對於各項安全的維護,皆以預防為首要,盼能「防患於未然,弭患於無形」。有鑑於近年來國軍意外傷亡事故,以車禍居多,其中不乏因酒駕肇生事端,造成個人、家庭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痛。為強化國軍官兵行車安全,確維部隊戰力,國防部三令五申嚴禁酒後駕車,並強力要求各級幹部負起宣導與管理之責,目的即在讓官兵弟兄姊妹對行車安全,有更深層領悟和認識,並建立正確的駕駛觀念。

 春節連續假期將屆,國人和官兵將返鄉團聚,享受年節團圓與歡樂氣氛。我們強力呼籲,雖然親友聚會時,飲酒在所難免,但必須切記,勿在餐宴後逕行酒駕,將自己與他人置於危險境地。國防部所頒春節期間相關規定,亦嚴格要求各單位辦理餐敘及相關文康活動時,禁止邀約民人入營及飲酒;且要求各單位,於連假前實施行車安全教育時,加強宣導防險觀念及處理原則,以深植官兵法紀觀念。

 官兵應了解,在營外休假期間,動見觀瞻,總是容易引起社會關注,所以,更要恪守軍紀安全要求,絕不可抱持天高皇帝遠的心態,以身試法。檢討歷來軍紀案件,亦以車禍肇事最高,顯示人為因素一直是軍紀案件主因。由於《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均已修法提高酒駕罰則,現役軍人酒駕,裁罰更加嚴重,且酒駕者一律檢討汰除,貿然違犯,無異自斷軍旅之路,每位官兵均應戒慎以對,珍惜自己也愛護他人。

 農曆年前,各級務須不厭其煩宣導相關規定,也唯有每位官兵都能發自內心,自我約束與要求,始能避免遺憾發生;全體官兵則應貫徹軍紀要求,並加強各項安全防範與管制作為,以維繫部隊戰力,塑建良好形象,力行軍人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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