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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社論

【社論】完善災防整備 守護國人安全

 汛期將至,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國軍救災整備概況,國防部日前召開記者會,強調秉持「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理念,完成潛勢區研析,並據以擬定災害防救計畫,律定各級部隊負責地境、任務、攜行機具、指揮機制與跨部會協調程序。另為防範新冠肺炎病毒群聚感染,國防部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確遵防疫規範,使官兵健康與救災不受疫情影響。

 由於西太平洋暖海區是颱風生成溫床,臺灣位處颱風移動路徑,每年7至9月平均遭受3至4個颱風侵襲,加上5至6月梅雨季,有近半年時間暴露於洪氾與土石流等威脅中,國土安全備受考驗。國軍肩負救災與作戰雙重任務,除戮力戰備整備,每年均會完備災害防救整備,主動協助災防減災與救災。

 國軍救災整備以「作戰區」為執行單位、「超前部署、預置兵力」為行動核心,除完備災害潛勢區詳盡調查,預判形勢與掌握環境資源,更會依行政區賦予各部隊責任地境與任務,完成各型車輛與救災機具整備。一般民眾可能有所不知,在颱風來襲前36小時起,國軍即啟動相關階段行動準據,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派遣連絡官進駐,以及指派特戰部隊攜帶科技裝備,先期進駐高風險潛勢區,執行居民撤離、災情蒐報、救災部隊引導與緊急救援任務。風災穩定後,再依地方需求投入應援兵力,執行基礎建設搶修、損害復原、醫療救護與消毒防疫等工作。

 《國防法》第2條明定「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說明災害防救是國軍主要任務之一;另依《災害防救法》內涵,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指揮官應依權責指揮、督導、協調國軍等相關單位,執行救災工作。簡言之,國軍執行救災不僅有法源依據,更與《民防法》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連動,構成「三合一會報」軍民共同合作機制,有利於國安危機發生時之總體力量發揮。

 一般而言,災害區分天然與人為兩種,包括地震、核化災、疫病、颱風、惡火等,更可能發生複合式災害,且難以預測。國軍早已建立各類型災害防救機制,去年即支援防疫消毒、臺鐵太魯閣事件、旱災送(淨)水、水庫清淤等任務,投入大量兵力,迅速達成緊急救難任務;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近日亦公布我國首部《全民國防手冊》(範本),內含建物倒塌失火應處、停電應處等11單元,旨在提供緊急應變資訊,俾民眾自救生存。由此可知,國軍拯救人民於水火之深切用心。

 對於災害防救與國土安全應變,政府訂有跨部會合作機制,然複合式災害威脅日趨嚴峻,乃特別強化「民安演習」演練。如今年「民安8號」演習近期陸續於各縣市舉行,將災害防救與國土安全納入連續想定,包含遭敵侵略後之基礎設施損壞,造成水電斷供、有害物質外洩與斷垣殘壁搜救等,藉以讓地方政府建立統籌指揮軍警消等單位,執行救災與民防等任務機制,強化協同作業默契,凸顯我災防演練成功結合當前國家威脅等實務面。唯有結合時事與仿真場景的「實戰化」訓練,與時俱進,方可有效發揮軍民統合力量。

 須知,複合式災害發生時,往往預警時間短、連鎖破壞力強,因此,國軍須善用高科技裝備,提升防救災效能。現行作法係結合地方政府,建立人工智慧(AI)救災決策系統,鏈結地方災害應變中心、中央氣象局或原子能委員會等資料庫,精準提供指揮官兵力與機具先期部署方案參據;實地救災方面,不僅可善用戰甲車、工兵機械或偵消器等軍用裝備,更導入無人機/車、定位定向系統、衛星無線電機、全地形多功能越野車,運用科技讓救災能力倍增,提升防救效能。

 綜合上述可知,災防工作絕非全是政府與國軍的責任,更需要社會大眾的動員與配合,才能事半功倍。《全民國防教育法》自民國94年施行以來,不斷運用學校教育、營區開放或傳媒文宣活動,讓社會大眾了解災害防救乃全民防衛機制一環;而民眾動員協助救災的作法,則是民防體系的具體落實,唯有上下一體,方能發揮最大效能,建構堅靱臺灣。國軍將持續爭取全民對於國安事務的支持與協力,建立韌性強大的社會防衛架構。

 「苦民所苦,急民所急」是國軍優良傳統,國軍是一支具備專業與紀律的戰鬥體,同時貫徹作戰與災害防救任務;面對各式災害威脅,當仁不讓,必力行使命,守護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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