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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社論

【社論】酒駕零容忍 自我約束保平安

 新北市一名29歲、有2次酒駕判刑紀錄的林姓女子,日前於淡水竹圍民權路再次無照酒駕,失控衝撞正在進行鋪設柏油工程指揮交通的方姓男子,導致其身體多處骨折慘死。警方對林女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77毫克,立即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裁定羈押。酒駕造成家破人亡的案例一再發生,國人同感憤怒。今年1至3月道路交通事故,酒後駕駛失控占第3位,共奪走73條人命,印證了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終將走向不歸路。

 除了前述案例,去年,38歲黃姓男子無照酒駕,在高雄市愛河旁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釀成1死3傷;今年5月,宜蘭縣一名47歲李姓男子,酒後撞死走在道路外側的30歲林姓男子後逃逸,酒測值高達0.92毫克;6月間,19歲葉男無照酒駕,於國道3號北上南投路段,造成6車追撞的1死3傷慘劇。多位無辜受害者,本應有美好人生待開創,一夕間死於非命,令人遺憾與不捨。

 再多的後悔,也換不回寶貴的生命。遭林姓女子撞死的方姓男子胞姊,痛批「酒駕真的是社會毒瘤」,她泣訴弟弟為了討生活,半夜出門打工維持家計,已穿著醒目的反光背心,仍被酒駕慣犯撞死。更令人聞之鼻酸的,在宜蘭遭撞的林姓男子,當時徒步走向羅東轉運站,正要前往公司加班,他懷有身孕的護理師妻子痛斥,「酒駕真的很該死,毀了一個家庭」,腹中孩子永遠見不到父親。家屬悲痛之情歷歷在目,當事人更難逃良心譴責、悔恨終身,殊不知,這些不幸,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

 「酒駕」一直是世界各國嚴重的社會問題,為遏阻酒駕,各國無不祭出重罰以為因應。美國將酒駕肇事致死者,依二級謀殺罪起訴,最高可判處死刑;加拿大酒駕致死,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2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國酒駕致人傷亡可判10年徒刑,罰款新臺幣5百萬元以上。亞洲國家如日本,則處1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加坡酒駕初犯者為罰款、吊銷執照,再犯者則加重罰款並判監禁,若造成嚴重傷亡,肇事司機可判鞭刑;香港最高處10年,加重監禁15年。經各國研析,加重處罰酒駕行為,確實可產生一定嚇阻效果。

 事實上,在我國社會,酒駕早已成為全民公敵。除原先法律明定行為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而駕車,即構成犯罪;酒駕致死及致重傷刑責,亦分別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防制酒駕釀成憾事,立法院再次修法通過加重罰責與刑責,除吊扣駕照、沒入車輛,同乘者也要連坐受罰;並延長再犯重罰年限,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死傷即加重處罰。今年3月31日正式施行的最新規定,酒駕累犯得公布姓名、照片,照片不打馬賽克。另針對「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文明社會中,唯有法令、公民道德、理性和常識相輔相成,建立完善的社會規範,使國人從「他律」的被動,變成「自律」的主動開車不喝酒,才能讓法制約束水到渠成。

 國軍是政府團隊的一環,也是國家安全的捍衛者,有義務與責任落實嚴禁酒駕,以確保戰力完整。官兵來自社會各階層,社會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現象,部隊中也難避免。因此,面對「酒駕」這項容易觸犯且可能嚴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亦考驗各級幹部如何透過各項防處作為,讓官兵養成守法守紀的習性。

 在實際作為上,為杜絕官兵酒駕行為,國防部除持續透過各種方式,宣導《陸海空軍刑法》及「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並針對酒駕相關懲處,要求各級透過活潑生動的行車安全教育,搭配休假離營前叮嚀、輔導有飲酒習慣官兵,並輔以休假期間的反向查詢、提醒等措施,期能讓每位官兵建立「絕不酒駕」的觀念,全面消弭酒駕情事。

 酒後不上路,自律保平安。「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全民共憤,不僅會將個人前途、家庭幸福置於高風險環境中,一旦肇事須面對法律責任,所要付出的代價及後果更讓人遺憾終身。國軍官兵應以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時時惕勵、自我約束,秉持愛惜自己、善待他人理念,建立守法重紀的正確觀念;同時體認國軍「執干戈、衛社稷」無可取代的中流砥柱角色,杜絕酒駕案件肇生,確保國軍榮譽與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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