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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社論

【社論】因應汛期 國軍備妥防災整備

 因應中共軍演襲擾臺灣周邊海空域,國軍對應部隊加強戒備,但其他相關既定演訓、駐地訓練仍正常運作。尤其是汛期期間,豪大雨與颱風生成可能對全國各地帶來土石流、海水倒灌與水/風災等天然災害,造成致命的複合式災害,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軍肩負國土防衛與主動救災雙重任務,一直以來皆秉持「苦民所苦」精神,在每年5月初即完成災防整備,周密完備計畫作為、兵力調度與裝具整備等,以確保能在戰備不落空前提下,協助地方遂行防災應變任務,守護國人安全。

 每年5月至11月之所以為臺灣地區汛期,源於此期間是雨量最豐沛的梅雨及颱風季節。回顧今年5月至今,中央氣象局已發布多起豪大雨特報,各縣市均出現大小不一的災情,有些縣市聯外道路遭受土石流沖毀,影響居民進出入安全,或主要河川因土石淤積,河床高填,需要人工清淤,以避免再出現豪雨時,下游橋梁與堤防遭沖毀。雖然災害總是於每年汛期期間不斷發生,所幸國軍均能主動投入疏浚或災損復原等任務,管控災損範圍,展現國軍戰力於全國災防體系之重要性。

 《國防法》第2條明定,「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此一法源明白指出災害防救是國軍責無旁貸的主要任務之一。

 基此,國軍即依「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原則,以作戰區為執行單位,藉由圖上與現地會勘,完成責任區內災害潛勢區研析,據以律定各級部隊責任地境、任務、指管機制與相互支援事項等,同時要求完成人裝整備。每當預判災害發生前36小時,國軍會立即啟動標準作業程序,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完成二級或一級指揮所開設,並派遣連絡官與前進指揮所,進駐地方或預判災區等,協助人員疏散與防災設施搭建,防範災情擴大;並於災後投入搜救與復原工作。質言之,救災視同作戰,各級部隊唯有秉持日常勤訓精練成果,周延計畫作為與落實指管機制,方能擔綱災防責任區內最重要的應變力量。

 從媒體報導,國人都能深刻感受極端氣候肆虐全球的威力。近期,前所未有的熱浪壟罩在北半球,造成野火與許多不幸的熱衰竭死亡案例;另一方面,驚人的雨彈,更引發多國洪水氾濫成災,造成居民流離失所,就連南韓首都首爾、京畿道等地區,也遭受歷史性暴雨襲擊,造成多人死亡、受傷、失蹤。我們可以預見,當天然災害日益嚴峻,而災害類型重疊發生時,將會嚴重破壞自然與人類社會,帶來火、水、地震、土石流、傳染病、核化外洩等複合式災害,可謂「防不勝防」,需要建立更有效的應變機制,才能有效防災減災。

 我國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災害防救法》規定,縣(市)政府均設有「直轄市、縣(市)動員準備業務會報」、「全民戰力綜合協調會報」及「災害防救會報」等3種戰災防處理整備會議,並且每半年會由特定首長召開「三合一會報」,以掌握地區內所有民、物總力,凝聚並發揮民、政、軍整體力量。面對無法預期的複合式災害威脅,方可確保資源整合與團隊合作的熟練性,並滿足平時支援災害救援,戰時輔助軍事作戰,建立最佳的默契。

 由於軍隊具有嚴謹紀律與專業戰技,幾十年來,派遣部隊參與防災應變任務已成為各國首選。如美國各州派遣國民兵參與每次颶風、野火與治安維護等工作;我國亦立法賦予軍隊救災任務。尤其,我國位處太平洋地震帶與颱風生成區,每年平均會遭受3至4個颱風與大量有感地震的侵襲,國軍在防救災經驗上可謂無役不與。

 須知,國軍遂行災害防處任務,就是戰訓本務的實踐,邏輯一致且貫穿全程。於計畫作為階段,指揮官與各特業參謀,首先需洞悉上級救災企圖與衡量本身能力,並判斷災害可能發展與研究潛勢區特性等,群策群力產出方案,再輔以沙盤推演,制定最適計畫。另外,在執行前,部隊持續力、救災機具檢整及通信手段建立等相當必要,應搭配綿密的指管作為,以確保兵力安全且用於適所。

 析言之,國軍平常時期的戰備整備工作,攸關災防任務成敗,並可驗證訓練成效,相輔相成,各級一定要落實執行,以強化災防與作戰任務。而國軍也將以愛民助民的優良傳統,堅持「救災等同作戰」信念,面對隨時可能來臨的災變,做好完全整備,矢志拯救人民於水火之中,用行動踐履守護人民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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