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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官兵依國軍軍容禮節規定穿著服裝

 一、依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02101條,全軍官兵服裝穿著時機及配戴要求,按國軍各式服裝穿著及配戴規定執行,注意整潔合身、配件光亮齊全、儀容修整,另頭髮髮式確按本條文第九、十項要求標準修剪,不得染髮(白髮染黑除外)、不得有怪異之髮型,平時勤梳理,常保儀容整潔。

 二、為整肅官兵儀容,維持軍人形象及紀律,著軍服時,不得穿戴耳環及項鍊(除醫療需求惟仍不得外露)等各種首飾,且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繫掛行動電話、鑰匙、飾物,亦不得留長指甲和染指甲;另為掌握時間於手腕配戴手錶外,不得配戴飾品。

 三、各級幹部應利用每日點名、集會時間及休假前,隨時檢查官兵服裝儀容,另應結合「一級輔導一級」時機實施檢查,國防部將配合各項輔訪實施驗證。(人次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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