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三軍官兵服儀一致性,依「陸海空軍服制條例」規定,軍常(便)服兵籍名牌已律定佩帶於右胸上沿,故野戰服軍種布條及姓名名條佩帶位置仍依現行規定辦理,職務名條佩帶位置由現行左胸,軍種布條上方調整至右胸姓名名條上方;於 111 年 1 月 31 日前調整完畢,請各單位運用各集會時機宣導周知遵循辦理。
說明:
一、野戰服上裝軍種布條、姓名名條及職務名條均採低視度標識。
二、樣式:草綠色為底布,長13公分、寬3.4公分無邊框,材質為深色丹尼特多龍紗布質,字體為黑色標楷體58PT,由左至右書寫。
三、佩帶位置:軍種布條位於左胸口袋上沿;姓名名條位於右胸口袋上沿,職務名條位於姓名名條上方。(人次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