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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重申「國軍夏令作息時間暨服裝穿著規定」宣導事項

 一、重申國軍「夏令作息時間」

 (一)依「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02103條生活作息時間辦理。

 (二)夏令時間自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0530時起床、0600時升旗、1810時降旗)。

 二、重申「服裝穿著規定注意事項」

 (一)依「國軍各式服裝內容穿著及佩帶實施規定」,有關季節軍便服穿著規定如後:

 1.冬季:

 (1)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穿著乙式軍便服;另12月1日至次年 3 月31日外加夾克、結領帶。

 (2)海軍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及4月1 日至4 月30日著夏季乙式軍便服;另 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著冬季乙式軍便服。

 2.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著丙式軍便服。

 (二)野戰服穿著規定比照軍便服,5月1日至10月31日著丙式野戰服摺短袖。

 (三)為使典禮、集會活動時服裝穿著一致,負責召集單位應明確律定主持者、與會人員之服裝(如:甲式軍便服),不以季節服裝方式規定。

 (四)營區指揮官可視氣候冷暖、任務,考量官兵健康,以營區為單位,統一彈性添減調整;惟離開營區,仍應依規定服裝穿著,以求嚴整;各單位於冬季時間辦理相關活動(如元旦升旗典禮),若遇寒流低溫特報,女性官士兵服裝統一律定穿著褲裝(長袖軍便服,著夾克,結領帶),俾確保女性同仁保暖及健康。

 (五)著軍服於室外須戴帽,請依前述規定落實宣導要求,並依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落實要求整肅儀容,俾維軍人形象及紀律。

(人次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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