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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防颱暨災防通資整備提醒事項

 一、各單位確依「國軍災害防救通資整備綱要計畫」,完成各項災害防救通資電整備工作。

 二、通資電整備提請各單位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任務不中斷原則,針對通資電系統裝備(含備援)、電力設施及地下抽水設備落實準備與測試,完成緊急接替備援規劃,並加強防漏(淹)水設施整備,嚴密掌握瞬間強降雨對系統及設施之影響,遇突發性狀況,依標準作業程序應變,確保人員安全及裝備妥善。

 (二)各觀通、戰管、通資、雷達站臺及各類通信裝備,確依「防颱處置作業程序」加強防颱措施,凡易遭風損部分在不影響戰備原則下,於颱風侵襲前拆除或移至安全處,避免裝備損壞,並於風災過後,盡速恢復開設,確保通信暢通。

 (三)於颱風來襲前,各雷達站完成停、開機時程預劃,並循戰情體系呈國防部核備。

 (四)救災部隊於出發前先行完成「緊急應變專用手機」及「國軍災害防救資訊系統」測試及檢整,以利救災期間即時傳遞災區影音及圖像等資訊至「國軍災害應變中心」,即時掌握災害防救狀況;另部隊主官救災期間,攜帶主官衛星電話及電話號碼表,並完成充電保持開機。

 (五)資通電軍指揮部及各通資部隊,依颱風路徑及雨量預報,預判前進指揮所開設位置,完成人員與裝備預置準備,配合救災指揮官需求,依計畫律定之通資系統開設優先順序,與本部災害應變中心、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及搜救部隊建立語音、視訊通聯,以達成支援救災任務。

 (六)資通電軍指揮部及各單位通資站臺、各雷達站臺(含偏遠獨立營區)完成糧秣、飲用水及油料等存量檢整,備份量需達15日份,嚴禁於颱風期間再行採買,應先行完成所需副食品購辦,以維防颱整備需求;烏石鼻、東澳嶺、大漢山雷達站視風雨狀況,規劃預置撤離及輪值人力,以利應處。

 (七)各通資部隊先行完成應變指揮所及前進指揮所裝備檢整,並善用「內政部消防署救災入口網站(EMIC)」(民網),以提供第一線救災部隊即時掌握潛勢區豪雨及土石流等預警情資。

 (八)各型車輛如雷達車、維星車及通信車等,於颱風侵襲前,應進入掩體固定,以防車輛互撞及受損;另各型車輛應保持妥善,如有遭淹浸之虞時,應隨時轉駛至高處,以防浸水。

 (九)擔任防救災通資電席位輪值人員,須主動、積極掌握防區通資電設備整備、通聯測試及妥善狀況,循戰情體系逐級回報,以確維通資指管順暢。

 (十)營區電力設施應有緊急應變安全措施,以防電器受損發生火災及電擊事件,或發電機設備毀損、波及重要設備、油料及器材。

 (十一)地下化之重要設施及機敏資料存放處,應備妥抽水設備加強防水措施,防範滲水污損,老舊庫房如有漏水疑慮且不及整修及露儲於外之重要裝備及物品,應完成固定或移至室內(高地)以免遭災損。

 (十二)救災任務即驗證平、戰時戰場交通、電力遭受破壞之場景,各單位應累積歷次救災經驗,建立各類災害之通資系統運用行動準據,俾符救災任務實需。

(通次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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