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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要聞

立院院會三讀修正案 遏止洗錢、人口販運犯罪
為了擴大打擊不法人蛇集團,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記者吳典叡攝)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9)日三讀通過兩項重要修正案,遏止不同犯罪樣態。其中,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增訂意圖剝削的販運行為罪,人蛇集團若意圖剝削,以脅迫等不法手段進行招募及運送等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被害人未滿18歲,則加重到最高7年;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未來收簿集團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及帳號,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民眾無正當理由變賣帳戶,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年柬埔寨求職詐騙案震驚社會,為了擴大打擊不法人蛇集團,立法院會今(19)日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三讀條文明定,被害人如遭受強迫勞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或實行依我國法律有刑罰的行為,都納入勞動剝削範圍;此次修法也擴大處罰未遂犯,增訂意圖剝削的販運行為罪,人蛇集團若意圖剝削,以強暴、脅迫、詐術等手段進行招募及運送等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被害人未滿18歲,則加重到最高7年。

 三讀條文也明定,犯罪份子如剝削並利用被害人實行有刑罰的行為,或以不法手段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也放寬外籍被害人可申請1年效期的居留許可,提供非機構安置服務,希望提高外籍被害人留在臺灣作證的意願。

 至於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規定未來不論是冒用政府機關名義、或以電腦合成不實影像等不法方式,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金融帳戶,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3000萬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也明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虛擬通貨等平臺申請開立的帳戶,交付或提供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習慣、基於親友間信賴及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但針對變賣帳戶、提供3個以上帳戶或帳號,或是被行政裁處告誡後5年內再犯,將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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