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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9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國軍軍紀通報「酒精殘值不可忘,醉後觸法毀前程」

 「酒駕零容忍」已是現行社會共識,酒駕肇事更是社會大眾無法接受的犯罪行為,軍人承擔保國衛民責任,更應堅持高標準自持,防範危安事件發生。春節假期即將到來,親朋好友團聚難免搭配酒類飲品,惟放鬆身心之際,仍須謹記自身軍職身分,避免飲酒過度肇生酒後失序行為,各級幹部應掌握危安風險人員,共同約制官兵營外行為。

 案例宣導及注意事項

 ◎案例宣導:

 一、○軍○部○士官,休假期間與友人餐敘飲酒後,駕車途中因拒絕警方攔查,衝撞路旁車輛並肇事逃逸,遭警方逮捕後,酒測值0.42毫克,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單位核予「撤職」處分。

 二、○軍○旅○軍官,外宿期間與同仁於營外餐敘飲酒後,翌日晨間駕車返營開會途中,因車輛違停紅線遭警攔檢,酒測值0.33毫克(酒精殘值),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單位核予「大過兩次」處分。

 三、○軍○部○士官,休假期間自行前往超商飲酒後,騎車返家途中,不慎追撞前方民人機車,經警方到場處理,酒測值0.63毫克,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單位核予「撤職」處分。

 四、○軍○部○士官,休假期間與友人餐敘飲酒後,因友人言詞挑釁致雙方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處理期間,○士又與員警發生拉扯,造成員警臉部挫傷,依違反「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移送偵辦,單位核予「撤職」處分。

 ◎要求事項:

 一、近期酒駕案件不乏有中高階及服役滿20年以上資深幹部,深究肇因為「忽略酒精殘值」和「心存僥倖」所致,肇案人除喪失工作權並檢討重懲外,後續尚有刑責、罰金、醫療費用及高額民事賠償,官兵切勿以身試法付出極大代價;本部將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持續依「酒駕汰除、肇事撤職」決心,杜絕官兵僥倖行險心態,以遏止酒駕行為。

 二、醫學研究指出,人體吸收酒精的速度非常快,最快由口腔黏膜即可吸收,並進入血液分布全身;人體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通常需要24小時以上才能完全代謝;爰此,各級幹部應教育官兵「酒精殘值」對人體反應、代謝緩慢等影響,建立正確酒駕防險意識,並鼓勵官兵自備簡易型酒測器,養成駕(騎)車前先自我檢測,確認無酒精殘值,始可上路之習慣,確維駕駛及用路人安全。

 三、飲酒貪杯是酒後失序的開端,官兵休假期間偶有餐敘活動,惟放鬆身心之際,仍應謹記自身軍職身分,潔身自愛,避免因飲酒過度而情緒高漲,自我放縱做出不雅行舉,甚而逾越性別分際;各級應發揮建制組織,落實重點人員考核,提升家屬及重要他人聯繫頻次,共同約束官兵營外行為;凡違反者,最重得檢討當事人撤職,並依法偵辦,以肅軍紀。

 四、春節連假即將到來,分析近期肇生酒駕案件,時段大多為夜間及凌晨,成因則是肇案人心存僥倖所致,各級幹部應透由平日與官兵相處時機,了解生活習性及興趣,主動掌握具危安徵候人員(如常呼朋引伴餐敘、出入夜店、KTV場所及營外租屋等),綿密家屬及重要他人聯繫,告知國軍嚴禁酒駕要求,做好共管共教工作,掌握官兵營外動態,以貫徹國軍「反酒駕」決心。(總督察長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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