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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要聞

政院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 目標2050行人零死亡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明確規範中央及地方政府必須擬訂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及改善計畫,並由建設、改善及維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在國內建置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用路空間,且每年考評及公布執行成效,以達成行人可以安心行走的施政目標。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新訂條例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各目的主管機關,擬訂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各縣市再依據前項計畫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每年公布執行情形,並搭配獎懲機制來徹底執行行人用路環境改善工作。

 此外,針對都市計畫區域內一定寬度以上道路未施設人行道者,也明文要求地方政府應擬訂分年分期建設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優先進行改善,每4年至少要檢討一次,以加速提升國內人行道之普及率。

 另在既有道路上,如有電信箱、郵筒、消防栓等公用事業設施、設備影響行人通行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必需協調使用人擇定遷移位置,並要求進行改善、遷移或拆除,以落實改善工程的推動,若未能在期限內完成者也將給予裁罰。

 內政部表示,草案規定地方政府可將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大眾運輸場站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並舉辦說明會來聽取在地居民意見及擬訂優先改善措施,推動包括增設人行道、強化警示及無障礙設施、車輛速限標誌或標線、降速設施等,以提供行人妥適安全保護。

 行政院長陳建仁強調,此次內政部所擬具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主要是完善我國行人交通改善推動制度,有助道路以人為本政策的推動與落實。目標2030年達成減少行人死亡率50%,2050達成「行人零死亡」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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