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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要聞

政院修法REIT不得投資住宅 違者最重罰1500萬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為活絡我國不動產證券化市場,健全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發展,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金管會重行擬具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證券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法」。本次修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並提高罰鍰金額上限,本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法參考日本、新加坡及香港等地作法,修法開放REIT採基金架構發行,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及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針對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設立資格條件,草案要求具不動產投資管理經驗的機構擔任專業股東,且其所認股份合計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50%。

 另避免有炒房疑慮,修法將限制REIT不得投資供居住使用住宅,以避免可能造成房價不合理現象,而有影響人民居住權利之虞,違規者最高處1500萬元罰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本次修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並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評估除能協助產業及基礎建設籌資,並提供民眾多元投資管道,以活絡我國不動產證券化市場,健全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發展。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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