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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113年清明連續假期後勤整備宣導事項(下)

(接上篇)

 肆、「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一、連續假期間均不實施重要或危險軍品(彈藥、油料)運輸,另非必要之公務不得派車,如必須派車時,須提高核派權責至將級,並實施減(併)派。

 二、確遵「國軍汽車集用場及駕駛(行車)安全作業規定」及「國軍建制車輛及委商運輸於高山偏遠地區行車安全注意事項」等規定,落實車輛管理與人員派遣,以維行車安全。

 三、近期肇生重大軍車事故,各單位應落實每日車輛核派、前一日主官(代理人)對駕駛及車長勤前教育、當日主官(代理人)對駕駛及車長任務提示、車輛安全檢查及加重車長督管責任等要項,並慎選出車時機,掌握尖峰路(時)段路況,俾維行車安全。

 四、執行各項勤務工作時,駕駛不可超速、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應打方向燈、車輛不得任意停放,車長應督促駕駛依交通法規行車,以維行車安全。

 五、各單位執行委商運輸時,於起運前由單位主官實施任務提示及勤前教育,要求帶隊官或隨車引導人員督導駕駛依計畫路線行駛,嚴禁變更路線或脫隊。

 六、為杜絕酒駕,請各單位利用擴大行車安全教育及離營宣教時機加強案例宣教,切勿酒後駕車,若隔日返營者,請注意酒精殘值,改採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計程車或酒後代駕等交通方式,確保行車安全。

 七、連續假期收假駕駛派勤,應確保充足睡眠,避免因休假體力過度消耗,肇生行車精神不濟情事。

 伍、「副食供應作業」注意事項:

 一、請陸軍要求所屬各副供站加強環境衛生及消防安檢等自查工作,以符安全規範,並落實各項查驗機制,確保副食品質及膳食安全。

 二、請陸軍妥適規劃連續假期間副食供貨期程、各採買單位應注意事項、高山及偏遠地區部隊副食品委商運送運補規劃、冷凍(藏)庫設備整備作業與「寄站提領」服務等工作,要求所屬各副供站運用各項會議與訪查時機向各單位實施宣導,並適時公布於網頁供採買單位查閱。

 三、各部隊伙食團確依陸軍副供中心公布之供貨期程及「寄站提領」申請節點,先期規劃副食品籌補工作,確保單位連續假期間副食供補無虞。

 陸、「膳食衛生及伙房安全」注意事項:

 一、委請外包廠商辦理外燴時,應確實查驗各項食材品質,並要求廠商提供來源證明,並會同廠商抽樣食材及妥善保留菜餚檢體,防範食物不潔。

 二、各項副食品保存確依食材特性分類儲存於冷藏(攝氏7℃以下)或冷凍庫(零下18℃以下),抑制細菌生長及繁殖及伙房衛生,並每日由值星(日)幹部查驗食品包裝、冷藏(凍)設備,嚴防食物腐壞情事。

 三、碗盤消毒櫃係以高溫實施消毒,嚴禁堆放雜物,並運用每週裝備保養時機實施清潔、擦拭及功能檢測等事宜;保溫配膳臺應保持妥善,使用保溫配膳臺時,溫度應維持60℃以上,避免孳生微生物,確保用膳安全。

 四、休假梯次輪替時,伙房作業任務交接應由主官(管)親自監督,包含機具現況、副食品存量及作業注意事項等。各式爐(機)具開關均應明顯標示,瓦斯管線、開關旋鈕及相關防險裝置,均須納入伙房操作人員檢查要項,逐一落實清查並記錄備查。

 五、膳勤人員落實標準作業程序,按程序、步驟、要領執行各項作業,並由幹部全程督導執行;另油炸作業前須檢視現場環境安全(如抽油煙機及爐灶油漬清潔等),除操作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靠近,避免不當碰撞,形成潛在危安因素。

 六、確依「國軍餐飲衛生安全作業規定」做好餐廳管理及食物保存等措施,提供官兵熱食,以維官兵健康。

 柒、本件宣導事項應請連級(含)以上主官(管)親閱宣教,並落實各項檢查作業,併案記錄備查。

(後次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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