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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水痘群聚事件防治注意事項

 水痘是一種極具高度傳染性的疾病,特別是在發疹早期傳染力相當強,且潛伏期最長可達21天,尤其部隊屬群體生活型態,容易因人與人密切接觸、互動頻繁而快速傳播。基此,研提相關防疫措施,請各級幹部加強防範宣導、各國軍醫院落實群聚事件通報,俾維官兵健康。

 一、致病源:水痘帶狀疱疹病毒(簡稱水痘病毒)。

 二、疾病分類:「水痘併發症」屬第4類法定傳染病。

 三、傳播方式:

 (一)水痘病毒可藉由皮膚直接接觸、飛沫或空氣傳染,接觸到罹患帶狀疱疹患者之水疱,也可以造成傳染。

 (二)此外,亦可能經由被水疱液和黏膜分泌物的器物間接傳染。

 四、潛伏期:2至3週(10至21天),一般為13至17天。

 五、可傳染期:於出紅疹前5天(通常為前1至2天)就具傳染力,因此尚未發病的水痘接觸者具備有傳染給周邊的人之可能性,一直要到所有病灶結痂為止,才沒有傳染力,其中,在病人出現水痘疹前之際的傳染力最高。

 六、臨床症狀:

 (一)初期症狀包含輕微發燒(37.5至39℃)、疲倦、食慾不振、頭痛及肌肉或關節疼痛等,持續2至5天。

 (二)隨後皮膚開始出現紅疹,逐漸發展成紅丘疹,然後多由臉、頭皮往軀幹及四肢延伸,全身性的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疱,最後留下粒狀痂皮。此皮疹之特徵為「紅玫瑰花瓣上的露珠」,可能出現於頭皮、腋下、口腔、上呼吸道黏膜和眼結膜。

 (三)水痘造成的後遺症為帶狀疱疹(俗稱皮蛇),在水痘復原之後,病毒潛伏於宿主的神經節中,以避免被免疫系統摧毀。當宿主免疫力減弱時,病毒便會活化並沿著其分布的神經皮節散佈,造成帶狀疱疹。

 (四)併發症:包含肺炎、腦炎、繼發性細菌感染(如蜂窩性組織炎、敗血症、壞死性筋膜炎等);水痘致死率相當低,其致死原因在成人以原發性肺炎,小孩以敗血症和腦膜炎最常見。但是對某些特殊患者,如白血病孩童和新生兒,致死率可高達5至10%。

 七、疫情調查:

 (一)衛福部自民國103年起,停止水痘詳細通報,改為「水痘併發症」及「水痘群聚事件」,如發現疑似個案應於1週內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惟若為單一個案無須進行疫情調查。

 (二)水痘群聚易發生於醫療院所、學校及營區等人口密集機構,應即時向各軍司令部軍醫主管及作戰區責任醫院回報,尋求提供疫情調查及防疫相關指導。

 八、預防措施:

 (一)個案管理:

 1.區隔休養:出現症狀患者應立即就醫,並採取區隔措施或予以居家充分休養,俾使個人能夠盡速康復及避免傳染他人。

 2.藥物治療:經醫師評估後,給予口服或靜脈注射抗病毒藥物治療,5天後皮膚病兆結痂,即可解除區隔管制。另於沐浴時,使用比較不刺激性的肥皂或沐浴乳清潔皮膚。

 (二)接觸者管理:

 1.接觸者應維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並自接觸日起往後推算21天,妥採自主健康監測;若有使用免疫球蛋白,則需延長至28天。

 2.水痘疫苗屬活性減毒疫苗,高危險族群(包括孕婦及新生兒)並不適合接種,如需接種疫苗,接種前應先經醫師專業評估,排除接種禁忌。

 3.如出現發燒、紅疹等疑似水痘症狀時,若需就醫治療,則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為使盡速康復及避免傳染給他人,應做好區隔管理或在家休養,直到全身的水疱均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4.籲請各單位及國軍醫院對疑似個案應提高警覺,並對皮膚相關病徵加強宣導,提升防疫知能,俾利及早採取防範措施。

 (三)單位防疫作為:

 1.定期清潔及消毒頻繁接觸物品表面,如門把、共用物件等,並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施,宣導勤洗手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2.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宣導所屬官兵避免前往人潮擁擠場所,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應落實佩戴口罩等自我防護措施。

 九、參考資料:

 (一)水痘群聚事件接觸者自主健康監測注意事項(衛福部疾管署108年9月)。

 (二)水痘與水痘併發症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衛福部疾管署108年1月修訂)。(軍醫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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