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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要聞

行政院會通過「再生醫療雙法」草案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確保再生醫療的安全、品質及有效性,維護醫療迫切需求病人即時接受先進再生醫療的權益,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等兩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全球新興生醫科技迅速發展,再生醫療是國際間重點推動項目,也是我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中「臺灣精準健康產業」的重點項目之一。衛福部為促進我國再生醫療領域發展,加速再生醫療研發成果擴大應用於臨床醫學,推動制定「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的立法,強化再生醫療技術與製劑的管理與銜接,並確保再生醫療的安全、品質及有效性,維護醫療迫切需求病人即時接受先進再生醫療的權益。

 衛福部指出,「再生醫療雙法」是國內發展再生醫療的重要里程碑,要先有法治基礎,後續作業才能在合法前提下去做,其中,包含癌症治療、血液方面的癌症等「危及生命」疾病,以及關節軟組織修復等,都是再生醫療範圍之一。

 根據行政院通過的「再生醫療法」草案,明定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以提供病人安全有效的治療,並訂定相關獎勵或補助,此外,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及廣告,處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根據行政院通過的「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也規範為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在完成第二期臨床試驗,並經審查風險效益,具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者,得附加附款,核予有效期間不超過五年的許可;期滿不得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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