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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要聞

政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 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
財政部說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一步優化扣繳制度。(記者郭曉蓓攝)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為優化扣繳制度,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未依規定辦理扣繳問責對象,從原本公司負責人或主管,改為公司本身,並延長非居住者扣繳稅款辦理期限、修正違章罰則,可增進扣繳義務人的權益保護。本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說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以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恐承擔過鉅扣繳責任,因此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負責人與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修正為給付所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組織。另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的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5日。

 此外,修正未依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憑單的處罰,由現行按給付金額或扣繳稅額之「固定」金額或「固定」比率於上、下限金額內處罰,改為可視其「違章情節」於所訂之上、下限金額內處罰。意即賦予稽徵機關得於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衡酌具體個案「違規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的裁量權,多了彈性。

 財政部指出,修法更符合行政法上義務地事責一致原則,疏緩辦理非居住者扣繳稅款作業負荷,並使稽徵機關得視違章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本次修法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將可維護120萬餘家扣繳單位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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