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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要聞

立院三讀通過工輔法 危險品申報不實最高罰500萬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版本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加重工廠負責人違反危險物品申報義務的處罰條款,最高裁罰金額提高100倍至500萬元,加強工廠落實危險物品的申報義務,若屆期未改善或申報,得按次處罰。

 去年屏東明揚大火釀成嚴重死傷,消防員權益和工廠業者責任等議題受各界關注。行政院在今年3月14日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快速排案審查,今日在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

 三讀條文明定,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主管機關可處工廠負責人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或申報,屆期未改善或申報者,得按次處罰。

 經濟部指出,此次工輔法修正部分,有兩大重點,一是提高罰鍰額度,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現行罰鍰額度是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修法後罰鍰額度提高到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以利於主管機關依個案違法情節,行使裁罰權限。

 其次,是裁處罰鍰與限期改善併行,現行規定需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才能裁罰,管制效果不足,修法後,可直接處罰並同時命改善或申報,加強促使工廠依法申報的效果。

 經濟部表示,考量工輔法修正公布後,尚有子法修法及地方政府宣導等配套待規劃,需要適當作業期間,依此,修正工輔法第39條規定,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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