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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要聞

行政院通過打詐新四法 落實政府打詐決心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打詐新四法,行政院長陳建仁出席院會後記者會說明,以示政府打詐決心。(中央社)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草案及修正草案,加大打詐力度,展現政府打詐決心。行政院長陳建仁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打詐新四法彌補現行規範不足,將打詐政策專法化,建立我國法治新里程碑,希望立法院朝野能盡速通過相關法案,讓臺灣成為打詐有效率的國家。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是跨部會組成,涵蓋上游清源防治、下游溯源打擊,上游作法包含金融防詐有異常交易管控、電信業配合限制和黑莓卡條款;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設置法律代表,並將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的身分、每年發布詐欺防制透明度報告。針對下游溯源,「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設有高額財損、3人以上複合型態加重刑責、窩裡反條款、提高假釋門檻;「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則增訂網路流量紀錄調取規定,也強化程序保障;「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明定法源使用GPS、M化車,強化程序保障。

 行政院指出,打詐專法著重源頭防制特別課予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服務業、電信業、網路廣告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網路連線遊戲業等關鍵產業防詐義務,若業者不遵循相關規定,依業別不同,最重處1,000萬以下罰鍰,可連續處罰直到業者改善。

 在加重詐欺犯罪刑責部分,詐騙集團詐騙同一被害人財損達1,000萬元,將加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以上假冒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利用電信網路對公眾散布、運用深偽影音或在國外詐騙機房詐騙國內民眾,都將加重刑責。也提高詐欺犯罪者假釋門檻及不得假釋的情況。另在保護詐欺犯罪被害人部分,提供受害者諮詢、轉介及法律協助管道等友善措施。

 陳揆指出,臺灣和許多國家相同,面臨新型態網路電信詐騙大幅攀升的挑戰,行政院先後推出打詐行動綱領、通過打詐五法,各部會民眾識詐宣導達到3.3億人次,攔阻詐騙金額達新台幣93.79億元;國際來話攔阻機制減少96.7%來話;111短碼簡訊已有112個機關導入;業者導入物流隱碼、強化管理電子支付帳戶,以及建立遊戲點數防詐平台,減少遊戲點數詐騙。

 陳揆表示,為了因應最新詐騙手法,政府參考國際做法,推出打詐新四法,彌補現行規範的不足,呼應民眾打擊詐騙的期待。除了打詐專法以外,法務部也一併研擬打詐犯罪3項很有利執法利器,包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還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這兩個法律賦予執法機關透過正當程序,運用科技偵查,可以加強執法,達成強力痛擊詐騙的目標。另外洗錢防制法的修正,將新興洗錢犯罪手法入刑化。

 陳揆強調,打詐新四法將打詐政策專法化,建立我國法治新里程碑,落實政府打詐決心,使打詐更有成效,對民眾財產安全有更大保障。希望四項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後,能盡早三讀通過,讓臺灣成為打詐更有效率的國家,免於詐騙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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