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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生活

國健署重視公開哺乳權 籲共同營造友善環境
國健署呼籲,社會大眾能支持及尊重媽媽的哺乳權,協力營造母乳哺育全面友善環境。(取自國健署臉書)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國民健康署今(10)日指出,我國為保障婦女在任何場所可依嬰兒需求哺餵母乳,免於受到任何干擾,並提供有意願哺乳媽媽友善的環境,於民國99年立法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媽媽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寶寶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5條規定的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同時鼓勵業者自願設置哺集乳室,以確保能有安全、舒適的哺集乳環境。截至112年底止,全國總計設置4008處哺集乳室,包括依法設置2643處及自願設置1365處。

 國健署表示,媽媽在公共場所哺乳是自然且健康的事,社會大眾應為母嬰多創造友善的哺乳環境,讓媽媽出門在外,可以隨時隨地想餵就餵,無需刻意尋找哺集乳室,期待在未來能看到更多的媽媽能夠自信且自在地在任何場所哺育自己的孩子。另外,「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所規範的公共場所,也包含鐵路對號列車及高速鐵路列車,列車上亦設有哺集乳室,專門提供有哺集乳需求的媽媽們使用。

 為了孕育健康的下一代,國健署呼籲,社會大眾能支持及尊重媽媽的哺乳權,協力營造母乳哺育全面友善環境。哺乳媽媽如有使用公共場所哺集乳室的需求或母乳哺育相關問題,可點選國健署孕產婦關懷網站查詢各縣市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位置及相關衛教資源,或加入孕產婦關懷Line官方帳號(ID:@mammy870870),透過選單連結網站查詢哺集乳室,並可定期收到婦幼相關衛教訊息,也可以撥打免付費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0800-870-870,由專業人員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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