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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重申「國軍服裝規定及作息時間」

 一、依「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02101及02103條,國軍服裝規定及作息時間如次:

 (一)服裝規定:

 1、季節軍便服穿著規定:11月1日至11月30日穿著乙式軍便服,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著乙式軍便服外加夾克結領帶,4月1日至4月30日著乙式軍便服,5月1日至10月31日著丙式軍便服。

 2、野戰服穿著規定:11月1日至11月30日著丙式野戰服放長袖,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著丙式野戰服放長袖外加夾克,4月1日至4月30日著丙式野戰服放長袖,5月1日至10月31日著丙式野戰服摺短袖。

 3、營區指揮官可視氣候冷暖、任務,考量官兵健康,以營區為單位,統一彈性添減調整,惟離開營區,仍應以規定服裝穿著,以求嚴整。

 (二)作息時間:夏令時間自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冬令時間自10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作息時間表由各軍司令(指揮)部依任務特性訂頒之。

 二、請各單位依前述規定督導管制辦理,並落實要求整肅儀容,俾維軍人形象及紀律。(人次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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