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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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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人權館新繪本倡議兒童權
《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繪本,黃郁欽插圖「要是我的身心發展有障礙,請讓我跟大家一起快樂的生活」。(人權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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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人生而有權,小孩有話也可以大聲說!國家人權博物館今天發表《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繪本新書,由兒童文學作家林真美撰文,邀集16位圖畫書創作者齊力,為孩子發聲倡議,文字擷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概念,淺白並富有力量,圖像風格多元,細節豐富精采,兼具圖像藝術性和文字律動性,讓小朋友理解「兒童權」蘊含意義和價值。

 《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繪本由國家人權博物館與玉山社/星月書房合作出版,闡釋兒童權利,今天新書發表會找來「大人思想研究社」成員們,分別以自身母語,包括華語、臺語、客語朗誦該書內容,傳達語言平權的概念。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表示,人權館出版這本書起源於2019年「我是兒童,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主題特展,以小朋友作為權利主體,讓他們認識自身應有權利內容,當時找來這群文字和圖像創作者繪製插畫,傳遞兒童權利公約條文內容,2021年重新整理後,將16張插畫集結成冊,搭配發人省思的文案,希望讀者最終內化成為核心價值,成為值得落實生活的原則。

 陳俊宏指出,人權館自詡為人權教育的中央廚房,至今辦理第三年的繪本工作坊,即試圖廣邀創作者共同投入、充實臺灣本土人權繪本,希望這本書的出版讓兒童權利的討論不只是停留在展覽,更能持續成為下一階段人權教育的素材。

 玉山社出版社總編輯魏淑貞指出,該書集結16位創作者,希望一般讀者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兒童權利公約》精神,也希望該書成為學校人權教材。

 該書文字作者林真美提到,這本書將《兒童權利公約》54條內容濃縮為16個文字文本,配合插圖對應條約內容,包含兒童四大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受保護權」,聯合國花了10年將過去的宣言公約化,這個公約也翻轉我們看待孩子的角度,兒童不再只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臺灣終於也有一本講述兒童權利公約的書。

 繪者群也分享創作理念,陳潔晧曾創作兒童性侵題材《蝴蝶朵朵》,她表示,插畫「人人生而平等」將世界描述為「一塊大蛋糕」,無論種族、性別、文化,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公平對待;徐思寧表示,插畫「我想擁有一個家」發想,來自她幼年香港極密的居住環境,偷看別人家電視、別人家裡陳設的成長經驗,融入各種家庭的理解與期許。

 人權館希望透過《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新書出版,將「身為人,應該如何被對待」的思考深植臺灣社會,激發孩子意識到自我存在多麼獨特而重要,讓大家思考日常與孩子的互動模式,讓兒童不再侷限成「被照顧者」,而是真正的「權利主體」,讓《兒童權利公約》保障權利,在臺灣社會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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