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3/14 

社論

【社論】落實民防整備 肆應平戰時緊急危難

 年度「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演習(民安7號),近期首先由嘉義市率先舉行。今年所設定的演習狀況,除了針對地區災害特性,進行綜合實作演練外,更增加「傳染病防治」課目,擴大納編消防、警政、民防團隊與後備軍人輔導組織等參與,場面生動逼真,且達到前瞻生物威脅,完備地區災害防救整備工作的目標。向全民展現政府防患未然,保障生命財產之決心。

 為提升天然災害防救能力,今年各縣市「民安演習」與行政院「災害防救演習」合併,實施方式區分「計畫審查」與「綜合實作」2階段。首先是審查潛勢災害情報整備與應變計畫,藉以評估各項計畫作業是否完整嚴謹;第二階段則採取綜合實作方式,由各縣市首長擔任指揮官,統籌各民防團隊,採「實物、實地、實作」方式,驗證計畫可行性,以納入修訂參據。而今年特別增加的「傳染病防治」演習,主要是就「後疫情」時期之各項作法,未雨綢繆建立預防機制,實施後獲各方肯定。今年民安演習,在政府前瞻擘畫,就擴大參演規模與創新驗證課目等方向,都有別於過去,更符合實況需求,亦能奠定有效執行災害防救之堅實基礎。

 事實上,為有效運用民力自衛自救,以達成「平時支援防災救護,戰時支援軍事任務」之目的,我國於民國90年即頒布《民防法》,將民防組織依專長與防護地區(單位)等,區分為民防總隊、特種防護團、聯合防護團及民防部隊等編組。防護範疇包括民政、消防、衛生、交通、電力、電信、煉油、自來水與社區防衛等,由內政部擔任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擔任地區主管機關。若民防與軍事勤務相關者,平時由主管機關與國防部督導執行,戰時則由國防部協調運用。

 由此可知,我國民防體制,已充分納入全民防衛動員體系,落實全民國防理念。究其實踐層面,係於準備階段透過「災害防救會報」、「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與「全民戰力綜合協調會報」等三會報,聯合運作完成整備工作,並於災難時期依法動員,支援國家妥適應對緊急危難。

 我們知道,「國防」與「民防」為國家安全兩大支柱,可謂「民防不立則國防不固」。鑑諸往史,民國42年政府於金門設立「民防指揮部」,在「自清自衛、保家保鄉」信念上,無論男女老少皆納入任務編組,從沿岸據點至各村裝,逐步組建可恃戰鬥力。因此,後來發生的「九三砲戰」、「八二三砲戰」等戰役,成功發揮支援作戰角色,粉碎敵侵略企圖。

 觀察世界各國「民防體系」可以了解,雖然瑞士僅有6百萬人口,軍隊4萬人,但憑藉完整的民防體系,仍在全國境內完成6百多萬座工事,各鄉鎮亦編成民防部隊,使這個蕞爾小國安穩度過兩次世界大戰。以色列則制定詳細可行之「動員計畫」,每當緊急狀況發生時,可立即、迅速動員超過60萬人,支援各單位所需,協助以色列在每一次與中東國家的戰爭,擊潰入侵敵軍。

 從上述例證可知,影響國家安全之因素,絕非只有軍事,其他包括天然災害、網際網路、經濟衝擊與社會動亂等非傳統威脅,也有可能造成國安危機。因此,唯有擬定「總體防禦」策略,制定專業有效之全民防衛體系,方能團結全國之力,形成「威懾」與「安定」雙效強大力量。

 現今國防法具體規範,中華民國之國防為發揮整體國力之「全民國防」,主要聚焦於「預防戰爭」、「國土防衛」與「反恐制變」。因此,如何凝聚全國意志,應對緊急危難,不僅應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法律規範上,進行周延整備,更需提升全民國防教育,增進全民國防知識與保衛國家意志,強化砥礪自我防衛決心,讓全民主動參與國防事務。

 近年來,在國防部戮力推動下,從完成學校教育規範、辦理暑期戰鬥營、開放營區動靜態展示、獎勵傑出貢獻單位與個人、增進國防文物了解與維護,以及運用傳媒推展文宣活動,都已獲得顯著成效。無論在學校與社會層面,對國人產生潛移默化之效,建構「責任」、「安危」、「成敗」一體之共識。

 析言之,我國目前維繫軍事現代化及軍隊事務革新的基礎,必須從建立自主國防為著眼,因此,成功的全民國防教育,不但可以爭取人民支持,更可結合全國科技力量,發展關鍵技術與國防工業,強固國防。而民防為總體戰重要一環,亦關係國家存亡與百姓福祉,全體國人應體認其重要性,落實整備工作,壯大保家衛國的能量。

:::

PDF電子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