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即將到來,雖然歷經多年民主政治的薰陶,正、副總統交接已成為體制常態,但我外部安全環境仍充滿風險和挑戰。為確保國家安全不致出現疏漏、民主政治不受干擾,國軍矢志肩負起憲法第137條所明訂之「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職責。
要落實此一原則,國軍必信守並履行以下使命:一是傳承光榮軍風,堅守基本信念;二是恪遵依法行政,謹守軍人本分;三是心懷愛民如己,維護百姓福祉;四是戮力戰訓本務,強化建軍備戰。
今年為黃埔建軍100週年,100年前的6月16日,國軍前身國民革命軍搖籃黃埔軍校成立,國父孫中山先生特別以「革命的基礎在高深的學問」為題,對全校師生講話,以「要從今天起,立一個志願,一生一世,都不存在升官發財的心理,只知道做救國救民的事業,今天在這地開這個軍官學校,獨一無二的希望,就是創造革命軍來挽救中國的危亡」,訓勉全體師生。
自此,「不要錢,不要命,愛國家,愛百姓」就成為國軍的初心和信念。隨後,國民革命軍開展東征、北伐、剿共、抗日,以迄現今捍衛臺澎金馬,無數官兵一心衛國,流血犧牲在所不辭,譜出「我死則國生」的傳統軍風。
民國38年,中共叛亂,政府及國軍播遷來臺,臺灣成為延續中華民國國祚和自由民主的燈塔。為守護這座燈塔,國軍以血汗和戰力幾度挫敗中共併吞臺灣的企圖,數十年的臺海和平,讓臺灣經濟繁榮、政治開放,成為開發中國家的發展典範,舉世稱羡的成果,除緣於軍民一心、同舟共濟,也植基國軍戮力戰備、堅持行政中立和軍隊國家化。
36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規範國軍嚴守行政中立和軍隊國家化。在第13章第1節關於「國防」的4條規定中,就有3條與其相關,包括第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第139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第140條「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期間,若非因應中共侵臺威脅,致國家進入動員戡亂時期,憲法精神早已落實。
80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動員戡亂時期亦告終止;隨著民主深化,軍隊國家化和行政中立重新確立。最具歷史意義的里程碑,是89年公布的《國防法》,明確規範國軍官兵「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經過20餘載的民主政治運作,依法行政和軍隊國家化精神早已內化至所有軍人思想,成為穩定民主政治的巨大力量。
而數十年來的臺海和平局面,也讓國軍在維持戰備整備之餘,有更多餘力從事愛民助民任務,其中具體例證,是將「災害防救之執行」列入《國防法》的「軍隊指揮事項」。每遇天災地變,國軍已成為人民熟悉的救難身影,本月初的0403花蓮地震,國軍在第一時間投入大量人物力救災,彰顯官兵不僅是護衛臺澎金馬安全的銅牆鐵壁,更是人民的守護者;105年美濃大地震,時任臺南市長、即將接任總統的賴清德,向救災國軍官兵致謝說:「辛苦阿兵哥們,感謝你們永遠和民眾在一起!」並留下「臺南有困難,就有8軍團」名句,此情此景,重現國軍建軍時「愛人民」的信念,也顯示臺灣軍民已融為一體。
軍民水乳交融,讓我國全民國防成為臺澎金馬防衛作戰最堅強後盾,但國軍從未忘記勤訓苦練、建軍備戰本務。尤其,隨著中共軍事威脅升高,共軍機艦騷擾頻率增加,臺海和平現狀隨時有被破壞的可能,強化戰備整備乃國軍建軍第一要務。令人欣慰的是,隨著後備制度改革、義務役役期延長等軍事事務革新,以及「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等國防自主成果逐一落實,國軍已具備更強大戰力,可肆應中共的威脅與挑戰。雖然如此,我們絕不會自滿,建軍備戰是一項與時俱進的大業,永遠不能停下腳步,特別是中共近年的區域拒止/反介入戰略,已將西太平洋劃入外國干涉臺海議題禁區,為反制中共武統圖謀,國軍須持續精進戰技與戰力,強化不依賴外援之自我防衛能力。
國軍的建軍史,就是一部拋頭顱灑熱血的救國救民歷史,也是一路伴隨中華民國克服內憂外患、維護社稷安危的歷史,全體官兵應效法先人,以繼往開來之志發揚光榮傳統,秉持忠於國家、忠於團隊、忠於職守的信念,讓中華民國綿延流長,讓自由民主之花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