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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社論

【社論】維繫良好軍民關係 齊心支持國防

 1年期義務役役男入伍訓練期末鑑測,日前圓滿結束,完成「由民轉軍」里程碑;並分發部隊,持續在各地訓場完成駐地專精、基地與三軍聯戰等訓練,俾具備防衛作戰堅實戰力,擔負保家衛民之任務。

 在各項訓練工作執行過程中,國防部特別提醒,由於國軍基地、營區、訓場與後勤分庫等,均與民地鄰接,各單位務必於訓練前,完成海、陸、空機動安全管制措施申請,並公告演習時間與管制區域,以減少對地方影響,更要慎加防杜危安情事肇生。也籲請國人體認堅實之國防必須來自持恆訓練,支持國軍正常演訓,以行動表達對國防事務之關心。

 面對敵情威脅挑戰,國軍長年均依部隊訓練訓令,執行各類型戰演訓工作。然受限於國土面積,作戰地境及訓練場地多與住民地接壤重疊,執行演訓任務時,難免產生之音響爆震或危安風險,必然會對周遭民眾造成影響,國軍也將遵照相關睦鄰工作要點,回饋鄉里,強化公益建設,落實「軍愛民、民敬軍」精神。

 國防與民生密不可分,整軍經武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人民生存權益。進一步說,國軍與民眾息息相關,因為部隊裝備、戰備訓練等相關資源,在法律規範下,均源自於社會各界,以確保戰力不墜,並建構出互惠與相互尊重之軍民生態。換言之,國人民主自由的幸福生活,需要國防武力保護,而軍隊的戰力,需要民眾的支持,此一原則也是國軍民事與睦鄰工作之基礎。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第3條明言:「敬愛袍澤、保護人民、不容有倨傲粗暴之行為。」期勉全軍官兵,國軍受百姓付託,情如一家,對愛民助民工作,應以不卑不亢態度,全力以赴。而為體諒民眾因國軍戰演訓造成之生活不便與農漁損失,國軍訂有《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以補助主要武器訓練場、實彈射擊危險影響區域油料庫、彈藥庫以及彈藥庫營區外燒、爆燬場所在之鄉、鎮、市、區等,補助睦鄰額度則依實彈射擊及遂行油料、彈藥勤務,造成人民生活影響程度計算。

 為補償軍用機場噪音所造成之不便,國防部亦訂定《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經費分配使用辦法》,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共之航空噪音防制區,實施噪音防制設施整建,或提供周遭居民相關補償措施等。國防部之所以力求法規條文完備,就是希望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強化睦鄰工作。

 有鑑於少數居民對於補助作法不符期待而產生怨懟,甚至發起陳抗,致影響演訓任務,國軍對此相當重視,並委由各負責單位定期至地方辦理說明會,向地方行政機關澄覆相關規定之疑義,以獲得共識。國人須體認,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恪守法律為良好公民應有態度,國防部相關睦鄰作法必須依法行政,對於定義不周延或模糊部分,亦將積極爭取修訂,以盡周延。

 另一方面,民眾應了解,睦鄰等級是依各影響因素權重配分為量化基準,再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監測機構,執行環境監測數值,計算分數,並由睦鄰審議會審議,最後決定等級與補助額度。若遇有年度射擊天數滿一百日,或砲彈飛越民宅上方等風險較高者,得酌增一定比例額度。

 由此可知,國防部必然秉持公平、正義原則,依規定提供補助,每年亦持續修訂,期使補助趨於完善適切。地方公所亦應理解,國防部所編列之睦鄰計畫有「專案改善」與「公益支出」等區分,將優先補(捐)助受影響最大之村、里等,若遇抗爭行動,則宜主動協調,成為地方與國軍溝通之橋梁。

 睦鄰工作的良窳,除由補助機關貫徹規定,並定期就預定目標進度執行稽核外,更要從建立良好軍民關係做起。各軍司令(指揮部)應依「國軍推動民事服務工作指導要點」及「國軍召開民事協調會報暨推動敦親睦鄰工作實施規定」,辦理拜會與說明會,使國人明瞭國軍戰備任務重要性,與兼顧地方發展之承諾,秉持「不承諾,不討好,不套交情」務實態度,適切應處;若民眾訴求合理,但法規未周延,即應納入檢討修訂,以消弭對立。

 綜言之,臺灣防衛作戰屬島嶼防禦,戰略縱深短淺且資源有限,無論平、戰時,皆須團結全民總力,強化戰備訓練與全民國防工作。為維繫良好軍民關係,國防部將兼顧建軍備戰與民生發展,持恆推動睦鄰工作,深植全民「安危一體」共識,力行保國衛民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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