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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副刊

【墨田拾穗】錦上添花

◎豐饒

 孔子不做錦上添花之事,我們可從《論語.雍也篇》裡看到孔子對「錦上添花」的態度。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

 《論語》裡這段對話頗有戲劇性:公西華(名赤)奉魯國公之命出使齊國,他的好友冉求(冉子)為公西華的母親請求魯國公撥些米粟作為安家費。孔子當時已周遊列國重回魯國,他雖未再當魯國官員,但在魯國朝堂仍有「一言九鼎」的力量,此時,冉求請孔子幫忙,為公西華的母親討些米糧。孔子說:「就給她一釜的粟米吧」,冉求覺得少了,就向孔子「再多討一些」,孔子有點為難,但還是同意了,就再給了一庾(兩斗四升)的粟米,冉求覺得還是少了,就自作主張又給了五秉(約百斗),孔子知道後就說:「公西華出使齊國,乘坐肥馬拉的車子,穿著輕軟的皮裘,家境非常富有。我聽古語說:有德行的君子賙濟危急困頓的人,不會為富人增加財富!」

 同樣是「粟」,孔子對原憲的態度就不同了。在《論語.雍也篇》裡,我們讀到: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對照前半段,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孔子認為公西華出使齊國,他的母親或許有「家用之急」,發給她一釜之粟應急,是人之常情;公西華出使時的鮮衣怒馬,顯然國家給他的待遇已經很好了,既是國家派他出使齊國,不久後一定會發高薪讓他奉養老母,冉求這樣做是「以公家的資產做自己的人情」,這種「錦上添花」的事,孔子不以為然,但因孔子當時已不是魯國的官員,只能「建議」無權制止。

 原思(原憲)和冉求是不同類型的人,原憲雖家貧,卻不重視金錢利祿,他在擔任孔子家宰的時候,孔子給他的「薪水」是「九百斗的粟米」(中上薪資),原憲認為自己不該獲得如此多的俸祿,堅決不肯收取粟米,孔子只好告訴他:「原憲啊,你不要再推辭了,你可以把這些粟米用來賙濟你的鄰里黨親啊!」冉求和原憲「錦上添花」與「雪中送炭」的分別,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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