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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社論

【社論】建立防衛駕駛 確保行車安全

 一直以來,行車安全是國軍軍紀安全要求重點,各級在從事各項戰備工作時,除應確實做好行車前、中、後安全檢查,將危安風險降到最低,為了避免意外發生,各單位軍車駕駛也要確遵行車安全規定。此外,由於軍用車輛規格長寬明顯不同於一般民車,為了形塑安全行車環境,國防部特別提醒民眾,行車上路時,在接近軍車或會車期間,須留意道路迴轉與自身行進空間,確保安全。

 為做好建軍備戰工作,國軍各單位經常性的演訓是必然,而執行軍品載運時,各式軍用車輛行駛於道路,駕駛務須謹慎注意。儘管國軍與政府單位極力倡導交通安全,但軍車與民車擦撞等事故仍時有耳聞。若相關肇責歸屬國軍,不僅有損形象,一旦造成傷亡與裝備損壞,也會影響國軍戰力。

 多年來,國軍不斷利用各種時機與場合,宣導「防衛駕駛」觀念,希望每個人都能由自身做起,建立行車安全認知,遵守行車紀律,避免憾事發生。而所謂的「防衛駕駛」,主要是預測危險、進而遠離危險的一種駕駛與用路哲學。國防部也將相關守則濃縮為簡單易記的「防衛駕駛5要訣」,包括「抬頭遠看、放寬視野、雙眼游動、衡量環境、適時示警」等,希望官兵能從日常中落實。

 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防衛駕駛」的著眼,就是駕駛危機的預防,也是認知周遭風險的作為。鑑於我國人口與車輛密度極高,「防衛駕駛」觀念的導入,除可免除個人本身容易引起的危險,對於因他人引起的危險駕駛,也能經由預測與防範作為,避免可能的交通事故;對於常年戮力戰備的國軍官兵而言,「防衛駕駛」觀念也是部隊從事戰術機動時,不可或缺的重要守則,對於視野相對不佳的戰甲車輛,欲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尤須提高駕駛安全意識。

 為落實駕駛安全觀念,國軍很早就由法制著手,建立應有的體制和機制。包括民國77年訂定、今年5月最新修正完成的《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鉅細靡遺列明應有的安全規範,如第19條要求軍車駕駛人及前、後座人員均應繫綁安全帶;騎乘軍用機車之駕駛及附載人員均應佩戴安全帽。

 此外,軍車或軍用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通話時,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撥接或通話。這些規定,足見國軍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視。事實上,國軍已將交通安全視為重大軍紀項目,在民國108年頒布的《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第5篇「防範傷亡」第2章「防止傷亡事件之處理要領」中,即將「減少車禍傷亡」作為重點,足證國軍對交通安全的嚴肅態度。

 然而,單靠國軍單方努力,仍無法減少交通意外。以偶爾發生的軍民交通糾紛而言,很多原因出自於應注意而未注意。例如軍隊戰甲車輛因為體積大常有視線死角,因此應保持安全距離,不宜強行超車或逕行插隊。

 從過去案例來看,意外發生常常並非軍車駕駛不小心,亦常肇因於民用車輛駕駛主觀認為前者會看到自己,在視線死角下,軍車駕駛對突然出現的民車防不勝防,事故因而發生。軍用大型車輛與一般大型車相同,都會有「內輪差」現象,一旦不注意就可能出現車禍。因此最安全的作法,就是避免與大型車輛併行,若自身車速較慢,應讓大型車先行,或者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加速超越行進。

 此外,還有許多攸關安全的行車要領,包括謹守絕不疲勞駕駛原則。根據研究,一般人駕車超過2小時,駕駛技能即會隨之下降,當睡眠不足或缺乏良好睡眠時,駕車風險大幅提升;另一個須謹守規則是絕對不要酒後駕車。駕駛人若酒駕,在酒精作祟下,縱使想做到防衛駕駛也力不從心。根據交通部道安會公布的民國110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酒駕死亡318人,不僅較前一年增加29人,也是近4年新高。上述原則都是簡單要領,駕駛人只要遵守規定即可,但部分駕駛總心存僥倖。據統計,去年共有35萬6779件事故,造成2990人死亡、47萬4376人受傷,數字高於日本和南韓,可見在交通安全方面,國人還有很大改善空間。

 綜言之,隨著共軍挑釁益烈,國軍演訓更加頻繁,也增加與民用車輛在道路上會車機會。安全行車環境需要軍、民車輛駕駛共同營造,若大家都能養成防衛駕駛習慣,就能將意外風險降到最低。我們期望官兵時時謹記「安全防險」觀念,踐履相關要求,避免肇生危安,也呼籲國人同胞謹守行車規則,每個人都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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