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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社論

【社論】保密防諜是愛國的具體表現

 近期,國防部與國安單位接獲檢舉,某單位現、退役人員疑遭中共吸收,涉嫌洩漏重大國防秘密,立即採取嚴密稽查及損害管控,並主動實施反情報調查;掌握具體違法事證後,函請司法機關依法偵辦,涉案人等均被依外患罪嫌,羈押禁見或諭知強制處分,檢調且持續擴大偵辦中。

 我國近來偵破數起共諜案件,多為部隊官兵及退伍人員主動檢舉,顯示國軍利用各種教育、文宣管道所實施的保密防諜作為,提醒官兵正確敵我意識及對生活周遭可疑人事物或不法徵兆,具敏感度的安全警覺,已見成效。保密是軍人的天職,更是愛國的表現,以及確保戰力發揚的關鍵。「事以密成,語以洩敗」,面對中共極權統治,及對我不斷文攻武嚇的生存威脅,身為保家衛國國軍人員,豈有暗助敵諜,對國家、國防安全造成破口與危險之理?這些極少數涉案害群之馬的不肖行為,非但可恥,更不可赦,完全違背當初矢志保家衛民初衷。

 分析各方偵破之各種共諜案件類型,多以吸收臺商或退伍人員,拉攏昔日軍中舊識,施以利誘等方式,滲入軍中情蒐管道,並鎖定情報及高機敏單位為蒐情對象。此次劉姓退役軍官於中國大陸經商期間遭吸收,返臺後即成立空殼公司,以8年時間吸收6名現役海、空軍軍官,涉案7人均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廖姓退役軍官遭吸收後,更意圖策動教學單位現役胡姓教官,謀劃蒐集國軍一線情資與各要塞堡壘資料,行徑相當可惡。

 此外,香港謝姓商人則受中共特工人員指派來臺,吸收退役空軍少將及中校在臺發展共諜組織,均遭判刑。上月涉詐欺案的魯姓運動教練,去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及當舖、地下錢莊等,拉攏、吸收缺錢花用的士官兵,刺探軍情並蒐集情報,甚至發展成組織。

 由共諜案來看,凸顯中共對我的滲透從未間斷,總是無所不用其極,透過同學、親友、舊屬、師長、同鄉等關係布線,復以金錢利誘、美女色誘、親情拉攏,或接待旅遊等方式設計吸收,以遂其「打入」我政府各機敏單位或重要處所,進行刺探與情蒐。檢視其樣態與手法,雖然千篇一律,但利慾薰心者,仍大有人在。是類曾接受國家栽培的軍士官,完全無視「軍人武德」應是終身不渝、信守的圭臬,竟甘為敵人馬前卒,遭受利用,對於國家安全來說,造成安全罅隙;對當事者而言,除將遭受囹圄之禍,也會斷送個人前途與聲譽,實乃得不償失。

 令人憂心的是,近年隨著國際情勢與兩岸關係丕變,中共對我滲透蒐情愈趨猛烈,且手法不斷翻新。從前述現役謝姓中校軍官,涉及外患罪被聲押獲准事件觀之,示警中共觸角已進入部分意志不堅的中、基層軍士官兵及機敏營區,對於國安的損害,嚴重性無以復加,國軍全體務必提高警覺。

 我國為建立國家安全機制,近年已陸續通過、修訂相關法令,期能有效防止境外勢力來臺發展組織,並約束國人赴陸行為,防杜網路攻擊及假訊息;並透過《刑法》、《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修訂,完整定義洩密行為的違法範圍與懲處規定,對於洩漏或交付屬絕對機密或其擬訂等級屬絕對機密者,均加重其刑。旨在讓國人、政府官員與國軍官兵,不致在觀念混淆情況下,遭利誘、脅迫,危害國家安全與利益。

 國軍為國家安全最重要守護者,在實際作為上,機密保護、防制滲透、資安防護等,須落實在安全部署、情蒐掌握、人員安全調查、營區安全維護與門禁檢查管制等工作;並藉由營內外統合憲、警、調力量,發掘具體危安潛因,確實踐履「反情報責任制度」,遇問題立即反映、見可疑追查到底。各單位應確實加強官兵愛國思想、忠貞氣節,從潛移默化中,養成潔身自愛、生活規律及正確金錢支用等觀念,才不致產生易受人掌握的弱點而自陷險境。

 國家安全除靠堅實的國防戰力,以及仰賴人民對國家的認同感外,更植基於全體官兵嚴謹保密作為與紀律,才能維持國家的穩定和安全,也是守護家園最具體的作為。大家不只是身著軍服的時候要遵守保密規範及紀律,就連脫下軍裝、踏出營門準備休假時,也要時時刻刻警惕自己,千萬不可因一時的疏忽,導致機密外洩,要謹記愛國愛鄉就從保密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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