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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社論

【社論】香港法23條 更加限縮自由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日前經香港立法會通過,港府即將刊憲生效。極具爭議的是,此涉及廣泛且徹底改變香港政治、經濟與社會結構的條例,竟在短短10來天即審議通過,單從過程來看,就足以顯示該條例之獨斷;而影響更為深遠的是,隨著中共黑手伸入香港既深且廣,這顆曾被喻為東方明珠的自由港,將永遠失去原有光彩,對港人和世人來說,都是巨大的遺憾和損失。

 香港「國安條例」立法過程曲折,呈現港人捍衛自由民主之奮鬥歷史。2003年,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推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引發港人激烈反彈,於同年7月1日爆發大規模抗議遊行,此議最終胎死腹中。其後多年,中共不斷施壓推動立法,終因阻力甚大而無功。2019年,香港爆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在中共強力干預的鐵腕鎮壓下平息。之後,中共縮緊對香港的政治箝制,並於2020年6月單方面通過簡稱「港版國安法」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為後續推動「國安條例」埋下伏筆。

 「港版國安法」無疑為扼殺香港自由民主敲響喪鐘。該法通過後,港府即據以逮捕和起訴民主派人士,包括香港已解散政黨「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在押;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等數項罪名,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另有許多人士唯恐步上「被違法」後塵,選擇流亡海外,如「眾志」前主席羅冠聰流亡英國、前副秘書長周庭流亡加拿大等。香港自由民主土壤快速流失,政治前景風雨飄搖。

 在異議聲浪幾乎全被消音後,中共繼續向窒息香港自由民主的目標挺進,進一步通過「國安條例」。該條例為埋葬香港自由民主的第一種手段,是採取形同無邊界的模糊空間,提供隨意羅織罪名的彈性,包括「叛國、煽動、危害國家安全」等所有可能威脅政府的行為和組織,都將受到無限上綱之追究。

 第二種手段為賦予港府幾近無限大權力,港府可以「自行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而應扮演監督角色的立法會,則完全喪失制衡權力,成為特區政府的「立法局」,顯示「國安條例」之目的,就是要擴大聽命於中央的特區政府權力,限縮監督行政權的其他權力機構及公民社會職能。

 第三種手段是採取嚴刑重法,散播寒蟬效應。條例罰則非常嚴厲,叛國與煽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間諜罪最高可判20年,且可追訴海外犯罪行為;和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往來的民眾,也可能面臨嚴刑,例如法案規定,與外部勢力共謀,破壞公共基礎設施、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者,將面臨20年牢獄之災,甚至囚禁終生。新法並要求民眾主動舉報生活周遭任何可能叛國的人事物,知情不報者,最重可判刑14年。

 這些迥異於過去的肅殺氛圍,已徹底撕下「一國兩制」的遮羞布。1980年代,時任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為解決「臺灣問題」,提出「一國兩制」的政治設計,但黑色的歷史幽默卻讓香港率先成為此制度的白老鼠。1997年,香港「回歸」之際,中共承諾讓其享有高度自治權,現行法律基本不變,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各種人權和自由可獲得保障;鄧小平甚至說香港「50年不變,50年後更不需要變」。言猶在耳,香港卻已不是原來的香港,「一國兩制」的謊言也被中共自行揭穿。

 除了自由民主與政治制度被徹底改變,香港所擁有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未來也勢必受到動搖。一直以來,香港都是一個國際化城市,但2020年通過「港版國安法」以來,已嚴重侵蝕它在國際社會的形象和地位。據港府統計,是年,香港GDP下降6.1%,是自1998年以來首次出現負成長;旅遊、餐飲等行業也都受影響。可以預見的是,「國安條例」將進一步升高跨國企業和外國人士對香港的疑慮和信心,反彈力道必將衝擊其金融與經濟,民主、自由更將蕩然無存。

 看看香港,想想臺灣。我們慶幸自己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與尊重人權的國度,也慶幸我們擁有強大的國防,得以免於中共的染指與破壞。為了維繫這個成果,全體國人必須堅定捍衛我們信仰的價值,同時支持國軍,不讓中共有任何越雷池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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